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推进的过程中,一线实践者往往感受到一种共通的压力:事情都在做,但协调难、推进慢、阻力大。
2025年11月27日,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”于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(SIC老博会)现场同期举办,各地民政部门、养老机构及相关企业代表到会交流。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陈永杰正是从这一“现实困境”切入,围绕当前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挑战提出了多项值得关注的观点。
在听完多地民政的实践分享后,陈永杰教授首先指出:当前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社区居家养老推进难的问题,是源于治理结构本身的复杂性。
在养老服务领域,民政部门往往需要同时与多个平行部门协同推进工作,涉及民政、卫健、医保、人社、住建、残联等多个部门。其对比日本、韩国等国由一个部门统筹“长期照顾”的模式,在职能分散的格局下,我国民政系统仍能推动一系列实践探索,本身已十分不易。因此,一些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摩擦,并非能力问题,而是结构性约束的自然结果。
他强调,从中长期看,应通过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;短期则应加强跨部门协调机制建设,打通政策堵点,形成合力。
陈永杰教授首先指出了一个常被忽视、却影响深远的问题——概念本身的差异。
在国际比较中,他发现:
√ 中国使用的是“养老服务”
√ 日本、韩国使用的是“长期照护(Long-term Care)”
两者看似接近,实则差异巨大。“养老服务”意味着所有老年人、所有与老年相关的社会服务,都被纳入同一政策框架。
“长期照护”则聚焦失能、失智、生活不能自理的少数高需求群体。
陈永杰教授认为,当前养老服务面对的,并不是一个同质化的老年群体,而是结构差异明显的不同人群。他将当前养老服务面向的人群划分为三类:
1️⃣ 以民政兜底为主的困难救助对象
2️⃣ 数量最大、需求最多样的普通退休职工和居民
3️⃣ 具备较强支付能力的高收入老年群体
这三类人群在服务需求、支付能力以及适用的政策工具上,存在着明显差异,也决定了养老服务不可能用同一套方式加以覆盖。
例如,长期护理保险更多面向的是具备一定支付能力、但又存在照护需求的“中间层”;而以市场为主导的银发经济模式,则很难自然覆盖最底层的困难群体。
在这样的结构下,民政部门既要承担兜底保障的职责,又被寄予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、多元化发展的期待,工作重心客观上面临拉扯。也正因如此,陈永杰教授强调,只有在服务对象分层更加清晰的前提下,政策设计和资源配置才能更有针对性,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也才能更加聚焦、有序。
在此次研讨交流中,“护理人员短缺”几乎是各地都会反复提及的现实问题,针对这一高频议题时,在陈永杰教授看来,如果只从培训不足、从业意愿不强等角度来理解,那仅是停留在表层。
换个视角,从市场运行的基本逻辑入手,其指出根本原因在于“价格机制失灵”。
以家政与养老服务的对比为例,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在用工形态上高度相似,但在服务定价上却往往存在明显差异,养老服务的时薪明显低于家政服务,护理人员自然会倾向流向收入更高的岗位。
“这不是培训问题,也不是年轻人愿不愿意干的问题,本质上是我们给多少钱的问题。”
因此,陈教授认为,解决养老人才短缺的问题,应正视定价机制,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薪酬体系,通过提升待遇吸引人才,而非仅靠培训或宣传。
社会力量能否真正参与养老服务,重点在于是否找准了各方参与的内在动机。这是陈永杰教授最后提出的一个概念。
“我们经常说要动员社会力量,但更重要的是,要弄清楚他们为什么要参与。”
对于家庭而言,主要是依赖亲情责任与情感纽带;对于市场机构,参与养老服务的前提是具备合理的收益预期,或创造盈利空间;而对于社会组织/第三部门,其参与通常是建立在价值认同、社会联系或长期形成的社区关系之上。
以广东第三部分为例,一些并未正式登记的民间组织,如宗族、祠堂等,之所以能够长期参与养老服务,正是因为其服务对象与组织自身在血缘、文化和社区认同上高度重合。
在陈教授看来,真正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,前提是理解其“为何参与”,再将不同主体的动机与养老服务需求进行有效衔接,仅靠动员和号召,将很难形成真正稳定的参与机制。
他认为,社区居家养老并不是“做不做”的问题,而是“怎么做、为谁做、用什么机制做”的问题。
当概念更清晰、分层更明确、机制更符合现实、动机被真正理解,社区居家养老才能从“努力推进”,走向“稳步发展”。